先分清几个说法

按第四条,高校要把高校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等重要材料归入学生档案,按规定有序转递,个人不能自带和保管。

所以毕业生本人不能把档案拿回去自己存放。档案离开高校,要走转递,送到通知指定的单位或机构。

按去向看档案转到哪里

  • 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者定向招生就业:转递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
  • 到非公单位就业、灵活就业或自主创业:转递至就业创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转递至就业创业地的,需要提供相关就业创业信息。
  • 暂未就业:可以根据本人意愿转递至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也可以按规定在高校保留两年。

转递和保留的区别

通知只在暂未就业这一种情形里提到保留。其他情形下,通知要求的是转递。

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接收的部分

通知要求档案接收管理部门及时向社会公布服务机构和联系方式,相关单位和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认真做好毕业生档案接收工作。

办理时,应以当地公布的服务机构名单和联系方式为准。

通知没有覆盖的内容

本文只依据这份通知。这份通知之外的办理细节,要看当地部门发布的公告。

来源: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公安部、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做好取消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有关衔接工作的通知